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4〕3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和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价验收,拟授予省府办公厅等13家单位“广东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水利厅
2016年10月12日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唐汉生,联系电话:020-83132605;省水利厅联系人:蔡旭东,联系电话:020-3835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