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财政监督要进一步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监管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和完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这是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在黑龙江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会议上对全国财政监督系统提出的要求。
在听取了黑龙江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的汇报后,刘建华指出,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服务财政管理,以稳步推进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建设为主线,做到了监督融入管理,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同步监督,不仅理念创新有特色、组织保障有力度,而且制度建设成体系、理论研究有深度,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值得肯定。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刘建华要求:第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她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财政监督是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任务和职责的理念,坚持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之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真正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和财政机关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要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刘建华强调,从目前实际工作出发,要着手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四大机制。一是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序的财政监督应急机制。要针对中央应对外部形势变化、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跟踪监督,不断总结经验,更好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二是要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要围绕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好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三是要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并向中央部门和地方通报或向社会公告。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四是要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密切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专员办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工作关系,逐步扩大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处理的监管项目和内容,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监管。刘建华要求,要通过加强培训,完善联系点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引导,促进县乡财政监督机构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上,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就地监督。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促指导,重点关注县乡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等情况,推动县乡监督机构职能充实完善。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和座谈会,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研究解决县乡财政监督工作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反馈,为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财政政策、实现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特别是实行“乡财县管”、“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模式的地方,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工作的指导,因地制宜地创新组织形式,突出监督重点,探索建立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的行之有效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第四,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刘建华指出,要着力强化基于平台的财政监督业务应用,通过建立财政监督信息库,开发财政监督专用监控软件等举措,不断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的网络监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财政运行偏差,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第六,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刘建华特别强调了既保护财政资金安全、又保护财政干部安全的“双安全”问题。刘建华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所有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决定,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健全内控,权力公开,强化监督,确保财政“双安全”,尽心尽力履行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