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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防虫害 财政给补贴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2

  2011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对承担实施病虫统防统治工作的2000个专业化防治组织进行补贴。同时,国家将不断增加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

  据介绍,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既能解决农民一家一户防病治虫难的问题,又能显著提高病虫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2011年,中央财政平均对每个防治组织补贴25万元资金。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防治药剂、田间作业防护用品、机械维护用品和病虫害调查工具等方面,提升防治组织的科学防控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实施范围是全国29个省(区、市)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主产区800个县(场)和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源头区200个县的专业化统防统治。

  2011年接受补助的防治组织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并在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具备日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条件;三是承包防治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具体为南方中晚稻1万亩以上,小麦、早稻或北方一季稻面积2万亩以上,玉米3万亩以上。

  另据介绍,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国家将不断增加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目前,我国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扑杀补贴和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包括: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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