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广东医学院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事项。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准予的实验动物使用或生产许可申请(变更)如下。
一、单位名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瞿红鹰。
设施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1楼及12楼)。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22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62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4-0048。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更换。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黄汉林;变更后:瞿红鹰。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二、单位名称:广东医科大学。
法定代表人:卢景辉。
设施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动物中心2楼 343㎡);普通环境(犬、兔,实验动物中心大动物房 131㎡)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5-0147。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医学院;变更后:广东医科大学。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郑学宝;变更后:卢景辉。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三、单位名称:广东医科大学。
法定代表人:卢景辉。
设施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生产许可适用范围:SPF级(BALB/c裸鼠,BALB/c小鼠,KM小鼠,SD大鼠,动物中心3楼)。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粤)2013-0008。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东医学院;变更后:广东医科大学。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郑学宝;变更后:卢景辉。
许可证号及其他事项不变。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