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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员办突出“两基”建设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3

  江苏专员办按照部党组关于加强“两基”建设的要求,积极服务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着力强化基础管理,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服务基层抓管理。牢固树立为基层预算单位服务的理念,全方位、全过程地夯实审核管理工作。一是事前加强沟通,明确要求。针对预算单位岗位人员变更、新增高校化债审核等情况,江苏专员办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经办人员进行辅导,详细讲解申报要求和报审原则。另外,针对办里工作人员经常出差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送审时间,确保材料送达时三级审核人员都在岗,真正做到“立等可取”。二是事中加强指导,查漏补缺。凡是预算单位经办人员送审材料的,要求经办人员现场参与初审,进行二次辅导,共同研究解决初审过程中存在的诸如资料不全等问题,较好地避免了“简单”核减,真正方便了预算单位。三是事后加强核查,深化管理。对每一个审核项目,坚持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从多个角度关注项目情况,作为资料审核的有益补充和全面拓展。除持续关注项目形象进度、项目内控和账务、项目有效性等内容外,还特别加强了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招标不规范、程序不完善、履职不到位以及会计核算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强化基础抓审核。夯实基础,完善内控,是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工作质量的关键。一是多渠道收集基础信息,完善基础台账。重点按项目建立支付审核台账,内容包括:定期从国库管理外围系统下载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每次审核要求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资料等。既节省了审核时间,又有利于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基础材料审核。在项目概算和用款计划方面,重点审核项目总概算和概算明细表以及纸质的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从国库外围系统中导出的电子预算互相印证。在审核应支付金额方面,严格对照合同支付条款进行计算,并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翔实的基础支撑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在确定收款人与账号方面,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验证并对例外情况作出严格限定,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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