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科教函〔2014〕275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专项牵头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专项2015年度新增课题重点内容方向。2015年度立项工作按照“完善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定向择优”为主、“滚动支持”为辅、“公开择优”为补充的方式组织。其中,“定向择优”课题将采取顶层设计,遴选优势单位或定向委托指定机构牵头,自上而下组织相关优势单位,采取协同创新的组织机制提出实施方案,由专项组织专家论证完善的方式进行组织。此类课题重点突出战略性、急需性和关键性,体现国家意志、服务民生需求和攻克共性关键技术。
现将采取“定向择优”方式新增课题的重点内容方向和组织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www.nhfpc.gov.cn 科技教育栏目查询)。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专项责任专家组根据相关条件遴选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按照课题顶层设计方案,联合相关机构研究提出课题实施方案。专项牵头组织部门将根据专项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项责任专家组和外聘专家进行两轮论证(技术内容论证和组织实施机制论证),不断优化和完善课题实施方案,并按照专项工作程序报总体组审定后提出立项建议。
附件:
1.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定向择优课题组织工作原则
2.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定向择优课题重点内容和组织机制
3.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定向择优课题申报要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2014年4月4日
附件1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定向择优课题组织工作原则
一、“三重”原则
按照“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原则组织。“重大产品”课题针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预期将在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产品。“重要需求”课题主要针对疾病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开展相关重要和急需药物品种的研究。“重点问题”课题主要解决药物研发过程中的瓶颈性、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
二、集成原则
针对明确研发目标,顶层设计,聚焦重点,采取创新机制系统集成优势资源,产学研密切结合,协同创新。
三、企业主体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鼓励企业先行投入,联合高校与科研机构共同研发。
四、利益机制原则
参研单位应当明确任务分工和利益共享机制,对知识产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并签署经济或商业合同。
五、知识产权原则
参研单位应当对知识产权进行明确约定,明晰管理责任,避免出现侵犯或流失知识产权的情况。在保证国家安全和合理权益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知识产权明晰、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国际合作研究。
六、避免重复原则
研究内容应当符合专项“十二五”计划内容范围,已获得本专项、“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科技计划支持的在研内容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