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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3

  近日,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培训布置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近期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2011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并就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进行培训。

  会议明确,今年将继续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等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

  会议指出,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深入开展复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复查面达到100%。复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应纳入而未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以及组织过自查自纠,但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要特别关注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二是突出督导抽查。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今年的督导抽查工作与以往重点检查工作要求不完全相同,不强调一定比例、一定范围的检查,而是强调为督导工作服务、强调促进作用。抽查工作要坚持与督导工作相结合、与举报件核查相结合、与其它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三是实施评价验收。今年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治理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全面评价验收,通过评价验收,切实促进各单位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会议强调,2011年将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各级治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处理处罚,采取有效措施,克服重处理事轻处理人的倾向,放大震慑效应。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全面复查及重点抽查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加强举报核查工作,原则上有举报必核查,核查后必报告。要选择部分重大案件,以适当的形式对外公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重点加大对违规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在坚持自查从轻从宽等政策规定的同时,对顶风违纪、以及督导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坚决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负全责;明确整改落实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限,并加强督促,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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