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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部长在河北考察调研财政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1

  4月24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河北考察调研财政工作。期间,谢旭人认真听取河北省、廊坊市及所属区县三级财政部门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财政所,详细了解基层财政所建设、涉农补贴发放、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小金库”治理等情况,并就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动预算公开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谢旭人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河北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河北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非常重视,河北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财政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谢旭人在考察调研中指出,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海关等征管部门,不断提高征管水平,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种减免税优惠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要强化部门的预算支出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努力做到“均衡、有效、安全”。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相应增加教育、科技等支出外,其余超收收入原则上要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后年度根据经济形势、收支情况和平衡预算的基本要求,调入总预算统筹安排。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执行流程,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谢旭人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近期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作出了比较具体细致的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在日常财政资金管理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加以贯彻落实。一是规范各类账户管理。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加强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二是完善资金收付制度。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对账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快构建财政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四是大力推进基层财政建设,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监督,充实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建立健全乡镇管辖区内项目管理监督机制,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

  谢旭人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要继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收支预决算。在公布预算报告、表格的同时,作出必要的文字说明和解释,特别是对预算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预算变动情况,要主动解释,详细解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区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目录,特别是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方面的财政支出。推进预算公开,不仅要公开总预算,还要公开部门预算;不仅要公开总预算框架,还要细化到具体民生支出项目,并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的帮助和指导。

  财政部办公厅戴柏华、胡忠勇、预算司许宏才同志参加了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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