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2

皖农办科函〔2014〕29号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省农科院、安农大、安徽科技学院:

  日前,农业部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建立100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

  建立创新基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探索建立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长效机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有效形式,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遴选、推介工作。

  二、严格坚持申报条件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刊载在中国农业科教信息网(www.stee.agri.gov.cn)农业科教动态2014年第2期,各单位要本着宁缺勿滥、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原则、建设任务和基本条件等相关要求,特别是要对照基本条件,认真摸查、从严把关、择优申报。

  三、从严控制申报数量

  因名额有限,各市、省直管县和省农科院、安农大、安徽科技学院各限报创新基地1个,对目前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申报。

  四、把握申报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基地主体建设单位,认真填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信息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如主体建设单位与共建单位、合作企业签订的协议等),于4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农委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章玉松,联系电话:0551-62630955。

  附件: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信息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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