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各地第二批查处的发布违法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公布各地第二批查处的发布违法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的公告

  最近,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组织查处了第二批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违法发布广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这些违法广告涉及对推销的房地产项目作虚假宣传,使用“最具投资价值”“首席”“空前”“绝版”等绝对化用语,作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误导了消费者购房行为,破坏了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地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被查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1. 广州市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广东九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3. 广州明昇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4. 广州市宏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6. 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7. 东莞市大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深圳市潜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 深圳市中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 佛山市竤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 河源和平县俊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河源和平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梅州皇家名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东莞市东沙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中山市天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茂名高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 清远市篁胜投资有限公司;

  18. 四会臻汇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9. 肇庆市鼎湖区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 清远市世基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21. 广东启达实业有限公司;

  22. 湛江开发区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23. 江门市江海区乐平地产策划有限公司;

  24. 恒大地产集团恩平有限公司。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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