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辽宁省“双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双千计划”推荐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双千计划”申报类别: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10年以内(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期间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对象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进行申报,并于4月17日前提交。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二)请各申报对象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10份(在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于4月17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计财处。

  联 系 人:孔祥龙 39989827

  通讯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1室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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