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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1

  

     2011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206。56亿元,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发展、农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深化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的支持力度。继续对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进行补助,支持开展多种方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清洁卫生新能源。全面完成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任务,结合开展建材下乡试点,今年新建农村住房8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镇创建,切实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二、全面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将农村小学、初中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50元和1000元,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标准和覆盖面,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补助公用经费比例分担。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对各地实施以奖代补,重点向农村倾斜。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继续支持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创业培训工程和“技能扶贫与就业”工程,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创业本领,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全面落实普惠性的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实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创业促进等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步伐,2011年全省覆盖面达到60%以上。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努力形成便民快捷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分担的农村五保财政供养机制。

  

     五、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络,加强农村全科医师培养。

  

     六、积极实施农村文化体育计划生育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庄户剧团、送戏下乡、流动舞台车、乡镇文化站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繁荣农村文化。对农村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七、认真落实家电下乡等政策。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认真做好建材下乡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大宗商品消费,着力培育消费热点,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消费水平。

  

     八、扎实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围绕新的十年扶贫开发规划,进一步聚焦贫困人口,提高扶贫标准,扩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范围,稳步开展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支持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国有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政策,确保扶持资金及时兑付到人、项目资金惠及移民村组,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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