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3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的通告》(〔2016〕61 号),经自愿报名和答辩评选,拟由广东博华技术创新促进中心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转移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电话:020-83133384

  传真:020-83133384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14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