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4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2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区)电力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建设“智慧苏州”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依据《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2014年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江苏省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等重点任务进行安排。包括:

  (一)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项目(A类)

  A1:自主品牌培育专项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

  A1-1:自主品牌培育重大活动专项(另行申报)和自主品牌制造服务化转型示范企业(项目)

  A1-2: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项目

  A2:提高发展质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专项

  A2-1: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A2-2: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培育项目(另行申报)

  A2-3:上市培育奖励项目

  A2-4: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项补助项目

  A3:创新驱动专项

  A3-1:新产品产业化专项项目

  A3-2: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首台套专项项目

  A4: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级专项

  A4-1: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专项项目:

  A4-2:技术改造专项项目

  A4-3:工业设计专项项目

  A4-4: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

  A4-5: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项目

  (二)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和节能扶持项目(B类)

  B1:循环经济项目

  B2:节能项目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C类)

  C1:企业信息化类项目

  C1-1:企业“两化融合”项目

  C1-2:面向行业或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

  C2:社会信息化类项目

  (四)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专项资金项目(D类)

  D1:电能服务平台

  D2:电能服务商

  D3:电能用户

  详细内容见附件《2014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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