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申报的奖项设置、申报范围、评选条件及申报程序,标志着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正式启动。本届动漫奖由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主办,文化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本届动漫奖申报时间为3月31日至5月15日,共设置12个大类、30个奖项,凡于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在境内外依法播映、出版、演出、传播并具有明确著作权属的中国动漫产品,以及在此期间取得优异业绩的中国动漫创作者(团队)、动漫企业或相关传播、教育机构及动漫技术、动漫形象,均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是经中央批准,由文化部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增设的国家级奖项,与文华奖、群星奖并列,是我国动漫产业的政府奖、最高奖,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设立30个奖项。首届动漫奖的申报和评选于2011年9月至12月间进行,最终评出12个大类、30个奖项及98个入围奖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适应近年来动漫产业的最新发展趋势,本届动漫奖在奖项设置、名称、数量和奖金数额均有变化,新设最佳动漫国际市场开拓奖,并将最佳动漫教育机构奖设为3个,最佳动漫技术成果奖更名为最佳动漫技术奖。同时,根据奖项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对各奖项奖金额度进行了调整。
“经过与相关部门的讨论研究,本届动漫奖在申报、评审、表彰等环节也进行了适当调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本届动漫奖评选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文艺评奖的正确价值取向,让动漫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本届申报工作由地方文化部门牵头,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文化部统一组织评审,以保障申报、组织、评审等各项工作的连贯性;评审环节突出社会参与性,引入网民推荐并参考相关产业数据,将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和专家评审三方面结合起来;颁奖仪式将与第十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同期举办并合并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