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5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财政部将于近日发布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项目、科技服务项目等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在5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组织申报、核实、评审筛选、公示、及上报任务。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急,即日启动我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前沿核心关键技术。

  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项目

  采取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对象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3、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快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

  二、项目申报事项

  1、项目申报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项目、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申报资料。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和本通知的要求,指导申报单位申报,进行项目审核,项目的筛选和核实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各类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见附件;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发布的《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须知》。

  2、上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推荐文件,于2014年5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中心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向省推荐的同时向所在市州备案。上述项目申报企业需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并上交纸质申报材料。

  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邮寄给省科技厅高新中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服务项目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项目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gvc.innofund.gov.cn)提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中心: 胡 焱 027-87135665

  赵 峰 027-87135657

  南艳群 027-87135655

  宓 众 027-87135659

  省财政厅企业处:薛 东 027-67818605

  省科技厅高新中心  省财政厅企业处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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