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行动纲要(2014-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按照本行动纲要的要求,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领导、协调推进,确保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取得实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
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行动纲要
(2014-2017年)
随着全球信息技术创新步伐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催生了大规模分享和应用信息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热点。上海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促进信息消费,有利于扩大内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带动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市民的信息素养和应用技能。上海近年来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信息基础设施能级稳步提升,信息消费综合保障环境不断优化。但上海信息消费仍面临缺乏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平台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产业与应用互动效应不明显、信息基础设施尚需进一步演进升级等问题。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鼓励促进上海信息消费,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机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企业主体、需求导向、惠及民生、带动产业”的原则,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深化信息技术应用,高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增强供给能力,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改善消费环境,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立促进信息消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目标
信息消费能级稳步提升,信息消费意愿持续增强,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信息消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使上海成为全国信息消费最具吸引力、辐射力和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信息消费规模和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到9000亿元,其中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20%。到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达到21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快速增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到11000亿元,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实现高端发展,信息服务业能级不断提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信息消费支撑和环境保障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市家庭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家庭光纤用户普及率达到50%,家庭光纤用户平均互联网接入带宽达到30兆比特/秒(Mbps);第三代移动通信(3G)和分时长期演进(TDLTE)用户数超过1600万户,TDLTE网络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化地区并实现规模商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有线电视用户的95%,实现市级广播电视播出全面高清化。到2017年,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家庭光纤用户普及率达到65%,家庭光纤用户平均互联网接入带宽接近50Mbps;完成地面数字电视网覆盖建设;3G和TDLTE用户普及率超过70%,TDLTE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全面进入第四代移动通信(4G)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