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加快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培养,为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现将2014年度福建省实验动物研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福建省科技厅颁发有效的《福建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福建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不在本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之列。
(二)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福建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并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三)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研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工作。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4年6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6月1日。
二、支持领域和重点
实验动物资源的开发、保存和利用;实验动物病原体的检测新方法和质量控制研究;我省常见疾病的实验动物模型开发;开展有关实验动物比较医学研究,为医学临床研究提供理论和实验依据;对动物实验设施的动态影响因素、控制手段等进行研究。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书类型选择“重点项目”(申报代码等信息详见附件1),填报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福建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福建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福建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等)。有关高等院校、省直部门、设区市科技局等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四、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6月10日,推荐时间为6月11-25日。推荐单位在6月26-30日将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寄送达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相关处室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附件:1.2014年度省实验动物研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代码表
2.2014年度省实验动物研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通知全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