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体现产业政策支撑要求,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现就2014年度省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建〔2013〕200号)提出的支持重点、支持方式、项目条件和项目申报程序做好组织工作。
二、严把项目质量关。选择项目时,要精选一批带动作用强、影响范围广的物流项目,体现出产业发展导向,强化物流聚集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质量和规模。项目要件齐备,形象进度较好,并已形成一定的实物工程量。
三、申报时间。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正式文件、申报材料和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分别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袁有丰(0311-88600071),邮箱:fuwuyechu@hbdrc.gov.cn
温力增(0311-88600075),邮箱:jmc@hbdrc.gov.cn
省财政厅刘真(0311-66651281),邮箱liuzhen@hebcz.gov.cn。
附件: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