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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5
(2001年9月28日 国办发[2001]72号)

  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石油石化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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