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6    浏览次数:5

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块项目

  1.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城市连锁便利店、社区直销菜店建设项目,今年改变资金申报方式,采取因素法直接切块下达到16个市和2个直管县,由市、县商务局、财政局结合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省确定的使用方向具体安排到当年建成的项目;所有项目都必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意,并由其检查验收。资金切块主要考虑的因素:农业人口、经济总量、城市规模、前两年项目建设情况、今年项目安排计划等。资金具体切块分配使用办法另行下文。

  2.统筹2014年中央和省级茧丝绸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直接切块分配到主产县,由主产县茧绸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省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与地方资金配套安排到当年建成的项目;所有项目都必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意,并由其组织检查验收。资金具体切块分配使用办法另行下文。

  3.商贸服务业示范区建设资金按照三年规划实施要求,对在建的阜阳颍泉区、安庆迎江区、六安裕安区、蚌埠蚌山区、铜陵铜官山区商贸服务业示范区,采取资金切块分配的办法,市、区级财政政策配套,建设项目报商务厅、财政厅备案,给予当年建成的项目支持,具体数额由地方财政、商务部门确定。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建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

  二、申报项目

  (一)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履盖全省“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平台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10%的补助,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 申报条件。

  ①企业注册地在安徽境内,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先;②具有完善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③2013年服务企业50家以上且年网上营销额1亿元以上;④承诺按要求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电子商务经营信息。

  (3)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②《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2013年平台固定资产购建清单、发票和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④企业电商发展年度规划及运营方案;⑤2013年平台运营的基本情况,包括有多少企业参与、多少用户使用、交易额多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⑥2013年企业财务报表及纳税情况;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1)支持范围和标准。

  继续推进县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对目前尚未列入试点的县(市)以及参照县管理的区,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采取竞争择优分配方式,对经验收符合商务部规范要求的县(市、区)给予50万元的一次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信息平台,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电话,配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等。

  (2)申报条件。

  ①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开展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有明确意见和工作部署;②已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经机构经当地编制部门正式批准成立;有10名以上在编执法人员且正常在岗,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和省法制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配备有必要的执法检测、取证装备、执法人员防护用具和执法车辆等;③已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并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举报投诉服务有关工作;④建立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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