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为了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照我委今年工作要点要求,拟对各区县再生资源体系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今年新建的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中废旧电池、废旧玻璃、废旧纺织品回收等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纪律要求。项目申报、确认等环节,要严格程序和标准,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严格审核程序。一是各区县商贸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选准选好项目。二是各区县商贸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准备好项目报送材料: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表、项目论证表。其中,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基本情况、投资来源、资金用途、项目预测社会经济效益、区县商贸部门意见等内容。三是项目需通过我委2014年商贸扶持项目片区会审核,片区会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县商贸部门将项目材料及时报送我委特商处(联系人颜胜 黄琳,67695249,63853040;传真63853040)。四是我委汇总片区会审核通过的项目择优进行资金支持。
附件:2014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论证审核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