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委、省财政厅转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按申报程序组织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申报,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文件申报材料上报市工信委科技处、财政局企业处(各3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