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4〕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促进上海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上海市科委将组织开展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的试点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事项如下:
一、调查范围
经上海市科委批准立项,自2008年以来结题验收的项目,包含结题验收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2.5年到3.5年的上海市重大科技专题攻关专项、重点科技攻关专项及部市合作项目。以项目为调查单元进行统计。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科技成果学术产出;科技成果形式及转移情况;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作用及影响情况;成果尚未实现转移的原因;项目验收/结题后的发展情况等五部分内容。
三、时间进度
调查单位填报:2014年1月22日-2014年2月28日
四、工作要求
1、专人落实。调查表填报对象以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为主,其它项目合作单位数据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收集填报。各填报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2、质量保证。各填报单位应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有效。按照填报程序完成填报工作,经计算机程序进行数据检查,审核通过无出错信息后才能上报电子版报表,否则各项目管理中心将不予受理。调查通知、调查程序软件及操作说明下载网址:http://shsts.stcsm.gov.cn/资料下载。
3、按时上报。经各项目管理中心确认后,填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调查表进行打印,并将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查表,以及由填报程序生成的电子版文件于2014年2月28日前上报各项目管理中心。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市科委联系人:王晶
电话:23112595 E-mail:wj@stcsm.gov.cn
2、市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
李艺明 电话:33383441 E-mail:liyiming@sstic.sh.cn
马鹏晴 电话:33383428 E-mail:mapengqing@sstic.sh.cn
杨涛 电话:33383421 E-mail:yangtao@sstic.sh.cn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该项调查工作,根据市科委统一部署完成调查任务,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科委将通过调查全面了解上海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掌握各项目承担单位的创新效能与创新产出,为“十二五”后期上海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与安排提供依据。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