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技术中心企业:
根据黑工信科发〔2014〕134号文件《关于申报认定第十三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见《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黑工信科发〔2010〕431号)附件一。
(二)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见(黑工信科发〔2010〕431号)附件二。
(三)有关证明材料见(黑工信科发〔2010〕431号)附件三。
《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hljiic。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市工信委科技处;中省直单位可直接行文报送。
(二)初审和推荐。市工信委科技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汇总报送省工信委科技处。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申请企业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介质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委科技处(市政府主楼130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1301@163。com。
(二)实事求是。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与上报统计部门相关数据相符,否则不予推荐。
联系人:王世忱 联系电话:84664336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