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与产业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推进上海生物医药领域科技进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解决化学制药、生物制品、现代中药和医疗器械领域创新产品产业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实现产品的产业化生产。
研究内容:针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新建产业项目中的产品,开展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曾经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产业化项目不得重新申报。
3、项目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以附件形式在线上传至申报系统。具体包括:
*企业财务状况证明,即:申报单位2012、2013年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银行承贷证明(各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贷款承诺书)等;
*建设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根据项目不同类别适用其中一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件;
*项目技术成熟度证明材料,包括:药品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以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进行申报。
2、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交)。
3、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6日下午4:30。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5月26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6日下午4:30。书面项目建议书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项目申报单位请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书面项目建议书。报送市科委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登录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艳(50800300-337)、方淑蓓(50800300-386)、彭卡(50800300-335)、田丰(50800300-339)、吴杰(23119280)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曹飞宇联系电话:33637937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