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太原市中小企业项目库并申报省局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主管部门):

  为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企业科学持续发展,对发展项目实施重点支持和服务,开展网络等媒体宣传推广活动,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晋企发[2014]42号)、《关于明确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的通知》(晋企发[2014]43号)、《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14]44号)及关于印发《太原市中小企业局201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并企发[2014]21号)精神,市局拟建设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库,并在此基础上向省局推荐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项目库建设申报企业条件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执行,项目为在建(2016年前建设完成)或已建成投入运行。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推荐,推荐名额按并企发[2014]21号文件《2014年管理指导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执行。

  二、申请推荐程序

  1、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推荐,并对申报材料初审。

  2、市局根据申报情况确定500家企业进入项目库。

  3、从项目库中优选200家企业推荐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申请推荐工作。

  2、申请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把审核关、质量关,推荐本地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提供电子版)以及推荐文件请务于6月20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管理指导处。 联 系 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422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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