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建立对使用自主创新产品的风险补偿机制,根据《云南省首购首用高新技术新产品风险补助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40号,云府登1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云南省首购首用高新技术新产品风险补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经所在州(市)科技局审核后(其中,央企、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提交)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50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haoqing8371@163.com。
三、项目采取常年受理申请、分批评审的方式。
四、联系人及电话:
邢学东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0871—63155871
赵青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0871—63160665
附件:云南省首购首用高新技术新产品风险补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