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市(州) 商务主管部门 、各有关企业 :
为推动贵州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按照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3﹞116号) 和 《 贵州省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意见 》( 黔商 发〔20 13 〕 367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省商务厅拟 开展 2014年省级 电子商务示范 企业创建 工作 , 现 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新型产业和现代流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 起步阶段,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有利于增强区域经济和企业竞争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这一核心目标,通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切实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应用,带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示范企业
充分调动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专家、企业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引导示范
加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宣传力度,发挥其在培育新模式、开拓新领域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升效益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企业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增强电子商务模式、技术和服务创新能力,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和市场规模。
(三)优化发展环境
以示范工作为突破口,探索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支撑体系,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支持政策;以示范工作为依托,建立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跟踪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机制。
三、工作程序
(一) 申报条件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 《 贵州省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 标准 (试行)》 的规定条件,遴选推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已获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不再参加省级评选。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在对照创建条件认真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当地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省商务厅推荐。省级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2.2014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
3.2014年贵州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4.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提供:
(1)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ICP注册备案信息打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审计报告(包括电子商务运营状况等);
(7)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1.各市(州)上报。2014年6月20日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商务厅。
2.专家评审。2014年6月底前完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开展对各市(州)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议,并组织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第二轮答辩评议及必要的实地考察,根据答辩评议、考察情况确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名单。
3.结果公示。2014年7月中旬前完成。将名单公布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www.gzcom.gov.cn)后授牌。
4.发文公布。2014年7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 市(州) 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作为引导电子商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
严格按照《 贵州省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 标准 (试行)》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电子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最终认定的示范企业对于全 省 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做好总结宣传
加强对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跟踪和研究,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典型企业宣传力度,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陈红梅
电话:0851-8555567 传真:0851-8555456
邮箱: chmgz@163.com
(附件1)贵州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标准.doc
(附件2)2014年省级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汇总表.doc
(附件3)2014年贵州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4)示范企业申报书内容提要.doc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