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坚持和强化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京政发【2014】11号)和《北京“设计之都”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推动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北京“设计之都”建设,经研究启动“2014年首都设计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设计提升相关产业创新能力示范类项目
1.设计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一批示范项目,通过设计提升相关产业发展。包括但不局限:如汽车、飞机、船舶、轨道交通、农业智能装备、医疗器械、数控机床、数字绿色印刷等装备制造业产品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项目;虚拟仿真技术与动漫游戏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应用项目;节能环保创意设计产业化项目。
2.设计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支持提升城市美化、符合低碳生态设计理念、提高惠民水平的设计示范项目。包括但不局限: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绿色建筑项目;城市及乡村规划设计、街区改造设计、生态环境系统设计、景观风貌规划、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项目;城市标识系统设计、无障碍设计、公共交通及停车系统设计、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及产品设计;设计提升公共管理水平、老年服务水平、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的服务设计项目。
3.设计促进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利用设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的示范项目。包括但不局限:如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等创意和设计项目;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创意和设计项目;楼宇农业、阳台农艺创意设计项目。
4.旅游、体育、消费类产品及文化产品设计。包括但不局限:如艺术衍生品、旅游产品、体育衍生品的创意和设计项目;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展陈提升项目;生活家居用品、礼仪休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食品等消费类产品创新设计项目。
(二)设计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示范类项目
支持设计企业增强设计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的示范项目。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设计向高端综合服务转变,推动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
二、申报要求
1.在北京注册2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含2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在北京市科委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能体现设计对相关产业发展、设计行业本身发展的引领作用,符合市场需求,具有创新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示范作用。
3.项目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考核指标,以便后期开展检查与绩效评估;项目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4.项目在2013年1月1日至申报日已完工,并已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5.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 2012至2013年已获得首都设计提升计划支持的单位不予支持。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予支持。
7.优先支持被认定为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的机构;鼓励通过联盟、协会、学会、园区等途径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设计方案、图纸等项目材料。
5.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知识产权归属证明等(若知识产权不属于申报单位,需提供知识产权归属方授权证明文件)。
6.项目实施效果证明材料,如产品图片、软件截图、用户使用说明、检测报告、奖项证书、销售合同等。
7.其他能证明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的附件材料。
8.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在每项附件材料之前加彩色分隔页,书籍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一式两份(分别通过光盘和电子邮箱提交)。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四、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机构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联系人:高慧、王夕元、费英杰
咨询电话:82005278,82002895,82005360
E-mail:tsjh2014@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泰思特大厦B座909室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邮编100088。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doc
文化科技发展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