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5年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必须通过《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即可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二、项目的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能力;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和知识的积累;
3.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技术保障条件和工作基础。
三、项目申报说明
1、请各相关单位从区域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2、申报项目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教兴市办公室报送纸质版《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申请书》和《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附件一式两份。
四、纸质版材料必须由乌鲁木齐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盖章,待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项目管理处。
五、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项目1项,且在申报的同一科技计划中无在研项目或验收未通过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均在科技厅无不良信用记录;
2.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5月9日12:00至7月31日24:00。请申报项目单位务必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申请书》和《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附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报送乌鲁木齐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项目。
联 系 人: 市科教兴市办 李申 2840075 18999901909
邮 箱:zhuanjiaguwen@163.com
技术支持: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
联系人:蒋文斌、意再提、宋勇
电 话:3836960,13899916294,13899986251
附件:《2015年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乌鲁木齐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附件:
2015年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兴新纲要 (2011~2020年)》和《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加快全区的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贸易结构调整优化,增进民生福祉,夯实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基础,结合2014年科技工作实际,现发布2015年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简介
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以先进适用技术规模化生产应用为主,能在计划期(1~3年)内转化为直接生产力,对优势资源开发及其产业化有重大作用,可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产品有良好的商品化和市场前景,目标产业形成规模经济。对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力强、影响面大的科技项目及相关的科技兴新工作而做的安排。
三、支持的范围和方向
2015年科技兴新项目计划将继续紧密围绕“五大重点”(科技兴工、科技兴农、科技兴贸、科技惠民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重点安排和支持下列项目:
(一)与重大技术改造相结合,对提高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技术经济水平作用大的项目。
(二)与重大技术引进相结合,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作用大的项目。
(三)规模大、范围广的重大技术成果推广及其先进实用技术应用开发项目。
(四)产学研或技、工、贸相结合的产业化项目。
(五)重要的出口创汇产品或进口替代产品开发项目。
(六)重要的名、优、特、新产品规模化生产项目。
(七)能形成长期竞争优势的高技术实用化、产业化项目。
四、支持的方式
2015年科技兴新项目将以“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企业为主要目标,围绕强化实施十大科技兴新骨干工程。重点支持四大技术领域和科技富民强县工程。
(一)工业制造业技术领域
1.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机械制造、节能装备。
2. 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农业生产技术领域
1. 农作物优良品种繁育及良种产业化。
2. 主要农作物大面积高产、优质、高效生产技术。
3. 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贮藏、保鲜等新技术。
(三)林果业生产技术领域
1. 特色林果业集成与示范。
2. 特色经济林良种苗木繁育与产业化。
(四)畜牧业生产技术领域
1. 特色养殖产业。
2. 畜牧高效养殖技术示范推广。
(五)科技富民强县工程
重点实施“基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 加快提高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引导县市区建设一批县域科技服务与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一批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自治区创新型试点县市区。
2. 提高县市区科技管理与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机构、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工作的顶层设计、组织实施、创新组织动员和协同创新能力。
有关说明:对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过或先进的县市区优先支持,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为项目申报人。每年支持10~15县市区,项目实施期为3年,获得资助的县市区申请的专项经费与基层配套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五、申报流程及资料等要求
(一)申报流程
1. 各行业或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2. 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项目管理处(自治区科技厅610室)。
(二)申请项目须经单位所在行业的科技管理部门或所在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能力。
2.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和知识的积累。
3. 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技术保障条件。
(三)重点扶持和优先安排的项目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行业或地区领导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积极落实匹配经费和人力、物力,创造工作条件,优化政策环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 科技和生产单位联合,并有一定的设备条件和工作基础,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和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
(四)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 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 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项目预算书。
4. 其他与申请专项资金有关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管理处室: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项目管理处
联 系 人:于 晟
联系电话:0991-383547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