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研究工作的质量,结合专项特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车用纳米三元吸附催化器研制”课题的承担单位。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是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及编号
招标课题:车用纳米三元吸附催化器研制
招标编号:SXC201402
二、课题目标
1、完成纳米三元吸附催化器研制,具备吸附、催化双功能,减少铂、铑、钯等贵金属用量30%,并将三种污染物综合起燃温度(T50)降至260℃。
2、完成纳米三元吸附催化器在1000辆车上的应用示范与性能评价,实现冷启动和怠速阶段污染物减排60%以上,排放满足国V排放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
1、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份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2、资信良好,在最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在北京市科委的信用评级为C以下(含C)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4、承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到期应结题而未结题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完成本课题的时间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课题任务书》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前。
五、课题经费
招标人不限定投标总报价的上限;招标人资助经费是北京市科技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招标人资助资金上限是500万元;投标人自筹资金报价原则上与招标人资助资金报价比例不应低于2:1。经费的支付办法以双方签订的《课题任务书》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者,请按下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2014年6月16日起至2014年7月5日止(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01室(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七、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八、投标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4年7月7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014年7月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01室。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7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18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联系人:杨鸿佼 张辰
电话:010-66127010,010-66516155
传真:010-66127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01室
邮编:100035
监督电话:66153445(纪检监察处)
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