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咨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7    浏览次数:2

  各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津政发〔2014〕2号)的通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今年我市将组织实施以“企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的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咨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和要求

  (一)管理诊断咨询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方式进行,本着政府主导、企业和服务机构自愿,注重实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本通知中开展的管理诊断咨询项目,是指由管理咨询机构对符合我市支持发展方向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活动。

  (三)项目内容重点包括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技术创新等方面。具体包括转型路线图、业务模式、渠道管理、客户管理、品牌管理、组织结构、业务流程、风险及成本控制、绩效分配与考核、薪酬设计、产品技术企划等方面。

  (四)以小微企业为诊断咨询重点,注重实效,应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等科学方法,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分析主要问题及原因,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通过项目实施帮助企业改善管理水平,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项目应运用各种科学方法,寻找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案,诊断咨询团队应具有多年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和咨询师,亲临企业现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服务机构条件

  (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列入我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资源库;

  (三)管理诊断咨询项目必须以机构自身为主体,不得采取分包和转包方式委托其他机构。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鼓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有效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诊断咨询的内容、服务绩效及服务收支情况的综合测评后,予以补助支持。对不收费服务项目,诊断项目最高补助1万元,管理咨询项目最高补助4万元;对收费项目按按项目技术含量、难度和成本给予一定补助。

  四、项目申报

  (一)管理咨询项目

  由企业提出管理咨询项目需求,经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上报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对管理咨询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根据各服务机构的专业特点及优势,委托其承担相应的管理咨询项目。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承担的管理咨询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向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提交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 月10日)。

  (二)管理诊断项目

  由企业提出管理诊断项目需求,经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上报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对管理诊断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根据各服务机构的专业特点及优势,委托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诊断项目。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承担的管理诊断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向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提交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 月10日)。

  五、项目管理

  (一)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效果进行跟踪,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奖励支持意见。

  (二)服务机构开展的管理诊断咨询项目要按时申报,申报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电子邮件至fwfzc2010@163.com。

  (三)申报项目的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与会计制度,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服务业务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

  六、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服务发展处   高炳杰 电话:24303428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席经治 电话:23305391

  附件:1.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附件1(19).doc

  2.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情况表附件2(15).doc

  3.中小企业管理诊断项目情况表附件3(3).doc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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