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2〕26号)、《上海市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沪发改高技术[2012]126号)和《关于认定2013-2014年度上海市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通知》(沪发改高技[2014]44号),现将2013年度本市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认定的2013-2014年度上海市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属奖励年度为2013年。
二、申报和初审时间
企业申报: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11日。
区县初审: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
三、申报地点
企业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奖励申请表(附件2);
(二)市级重点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所属奖励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四)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的所属奖励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五)所属奖励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税单复印件;
(六)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解释人:1.软件企业: 何炜、夏益飞,23112795、23119348
解释人:2.集成电路企业: 汪潇,2311267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