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2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7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申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以发明创造水平高、通过专利保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择优推荐。

  二、材料格式及要求

  请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各市局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

  1.推荐函1份(纸件,格式要求见国家局文件附件3);

  2.项目材料纸件一式2份,附件(如获奖证书、图片、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单独装订成册;申请外观设计奖项的还需提供项目不同角度的彩色照片(12.5cm×8.5cm即“5寸”)3张;

  3.项目材料电子件1份,用U盘或光盘存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书首页的推荐单位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纸质件申报书及附件首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中经济效益部分需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非公章);

  3.各市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4.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两院院士等渠道推荐的,请按文件要求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市局积极配合,做好本届专利奖的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各种推荐渠道及名额。同时,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业务指导,提高推荐质量。

  EMS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王小燕、徐小军

  E-mail:zjzscqj@163.com

  联系电话:0571-87054056、87054812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9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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