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2    浏览次数:1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各单位,省各医药卫生学(协)会,省各高中等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4〕6号)要求,结合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际和网络化管理平台推进情况,现将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及方法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 cmegsb.cma.org.cn。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过省卫生科教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kjpt.91huayi.com。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医疗卫生单位、教学科研院所、医药卫生学(协)会及各有关单位逐级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国家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后,统一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项目申报时限

  国家级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9月1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2015年1月15日。

  省级项目每季度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30日。

  三、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

  申报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

  省级项目的学科专业在上述基础上,同时包括中医学及中医学相关学科。

  四、项目评审公布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由全国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网上评审。

  经审核批准的国家级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分二批在网上公布、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分四批在网上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同重点学科建设、等级医院评审、科研课题申报、单位年度考评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项目申报和举办,不断推动和提升我省医学科技教育水平。

  (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为落实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鼓励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支持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基层举办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三) 新项目在网上申报后,同时要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报送文本材料一式一份(注:项目网上申报成功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文本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授课教师签字栏应经授课教师签字。

  申报日期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没有同时报送文本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四)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数量限定为2项以内,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凡在上年度不能按期填报项目执行情况或上报备案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将暂停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志华,电话:0351—3580397,电子信箱:sxsjjwbgs@163.com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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