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2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和引领带动作用日益突出。但在改革发展进程中也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完善、法规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时期内贸流通改革发展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2015年8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务院于8月28日印发《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11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求把现代流通业打造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又连续印发《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和《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等配套文件。

  近年来,我省商贸流通调结构、转方式步伐加快,市场主体迅速壮大,流通网络逐步健全,新兴消费业态加快成长,已成为全省稳增长、促升级、惠民生的重要支撑。我省商贸流通规模不大、主体不强、结构不优、流通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为贯彻上述4个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商务厅在广泛征求各市、省有关部门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等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形成具体实施意见,报经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由省政府以皖政〔2016〕26号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城乡一体、便民惠民的商贸流通体系的总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共13条,主要包括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构建统一高效流通体制机制。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共7条,主要包括落实政策支持措施、建立健全流通法规制度、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加强流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商贸流通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合并贯彻相关文件。鉴于2013年省政府已经出台《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42号),且国发〔2015〕49号,以及国办发〔2015〕72号、77号和78号,都属于商贸流通领域的政策文件,其中国办发的3个文件都是对国发〔2015〕49号文件中有关重点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为此,省商务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精简高效、提升质量、务实创新”的办文思路,将4个国务院及国办文件整合,一并制订贯彻文件,提高办文质效。

  二是注重体现问题导向。《实施意见》立足我省内贸流通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商贸流通规模不大、主体不强、结构不优、流通不畅、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加强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深化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

  三是注重体现创新驱动。《实施意见》坚持以创新理念引领商贸流通发展,提出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商业模式和商业业态创新、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 流通”行动、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健全流通创新支撑和保护制度等重点任务。

  四是注重强化改革探索。《实施意见》结合国家正在探索实施的内贸流通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在我省探索整合商贸流通管理职责,探索建立商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流通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等改革措施,推动内贸流通改革发展相互促进。

  五是注重体现惠民利民。《实施意见》坚持以商务共享发展为出发点,明确提出支持便民利民流通设施建设,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发挥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助推作用;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等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通过组织定期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落实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三查三单”制度,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力和实效性。

  三、《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研究制定促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具体贯彻方案,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二是强化政策督查落实。省商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力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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