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关于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3    浏览次数: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科技部等《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精神,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12年拟选派5000名科技特派员(其中省级科技特派员200余名),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科技特派员派出到位,基本完成覆盖全省全部乡镇的任务。粮食科技特派员工作,另行安排。

  二、选派原则和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农村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法人科技特派员是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法人服务地方、服务产业发展,与地方共同开展产学研的科技合作。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帮助所派地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市、县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可进一步拓宽选派渠道和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原则,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林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鼓励农业信息员、高校毕业生、掌握专项技能的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离退休人员及企业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

  三、征集需求

  各省辖市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企业和农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并于8月15日前报送需求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上报省级科技特派员人选数量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企业类和农村类各增加一个。省级高新区由所在市负责统一上报。

  四、人员选聘

  (一)省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发布人才需求公告,并接受申请和报名。

  (二)组织专家对省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者进行筛选,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三)用人单位与初步推荐人选协商,同意后签订派驻协议。

  (四)上报推荐人选。组织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于8月30日前由各地统一报送《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五份和《派驻协议书》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确定省级科技特派员,并颁发聘书。

  请各地、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联 系 人:黄永峰  高洪涛

  电    话:0371-65990399  86231501

  传    真:0371-65990399

  电子信箱:kjtrhc@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408、2409室

  邮    编:450003

    附件:1、第四批科技特派员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3、河南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4、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5、派驻协议书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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