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18号),经审核,现将通过验收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下达给你们(列2012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请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2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资金预算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