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毋各部门:
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科委拟制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实施要点》,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1999年8月31日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
实施方案要点
1997年,国务院 18个部委联合编制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入旨在推动我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以适应医药产品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四川具有独特 的中医药资源优势、科技优势和中药产业发展基础。建立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四川中医药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举措,该基地的建立将对促进现代化中药产业尽快形成我省的经济支柱起到重要作用。
一、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面对天然药物巨大的市场需求,切实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集科工贸。产学研为一体,形成研究、种植、加工、生产在 售一条龙的中药产业化体系,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四川经济的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应坚持以下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中药研究开发。
生产、中药制药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药产业发
2.科技创新原则。加强中药新药及制药新技术艺的研究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药企业。
3.高起点、高标准原则。按GAP(药材生产管理规范)要求种植药材,按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建设药厂,按GLP(药品试验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试验规范)标准开发新药,按GSP(药品供应管理规范)健全营销服务网。
4.优势集成原则。充分利用研究、开发、生产、营销的现有条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我省中药资源、科技、人才。企业的优势,搞好集成。
5.新机制运作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基地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政府规划、引导、扶持的运作方式。
6.部、省共建原则。坚持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卫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院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
(二)发展目标。
1.2005年力争实现中药产业销售收入200亿元,利税50亿元;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500亿元,利税 100亿元以上。提高四川中药产业对全省GDP的贡献率,形成支柱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增加城镇就业机会。
2.建成一个集研究开发、中试、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作为基地的核心,带动全省中药产业的发展。
3.形成中外闻名的中药材及中成药生产基地,并创出名牌产品。
二、基地开发建设重点
基地建设的重点是,抓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和研究开发、药材生产、中药制药、配套服务四大体系的建设。
(一)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
1.在“成都现代工业港”已规划征用的土地中,将2000亩土地用于建设“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纳入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区两园”管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强化科技支撑,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入园办厂,逐步形成现代化中药科技产业群体。
3.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建立“孵化中心”和中介机构等,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试验试制及科技成果孵化和服务等工作。
4.组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园”的开发建设管理。
(二)研究开发体系。
1.借鉴国际通行的标准和规范,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深化改革,有效配置中药研究开发资源,逐步建立起现代化、规范化的中药研究开发体系,为中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后劲。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的、市场需求量大的中药新药;研究开发适应中药现代化生产的制药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研究无公害中药材品种选育、种植技术和质量标准等。
2.利用我省现有的中药科研力量进行优势集成,组建中药筛选评价、中药新药研究开发、中药制药新技术研究。中药材种植指导等中心“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研究开发机构的设备和力量,以现有条件较好的机构为主,联合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按尽快起步、分期投入、逐步报批的办法组建。“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的主任负责制,使研究机构能根据企业和市场的需求确定研究课题,引导企业在项目研究的前期阶段提前介入,实现科研生产的有效结合,逐步形成符合国际规范的运行机制。
3.注重国外与中药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帮助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法规、国际专利制度。保护商业秘密等手段,保护中药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权益。
(三)药材生产体系。
1.结合农业产业化、天然林保护。扶贫开发等工作,逐步建立技术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的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基地,特别要鼓励制药企业发展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基地,生产四川道地中药材,提高中药材产量和质量,为中医临床应用和发展中药产业提供优质原料。制定中药材质量标准和种植技术规范,向国家申报证书或批准文号,使用专用商标,树立川产药材的品牌形象。
2.规范中药材加工,在研究吸收传统中药炮制技术的基础上,配合国家对现有饮片加工厂的整顿,指导中药材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的饮片加工技术和设备,发展优质饮片和新型饮片。
(四)中药制药体系。
1.重点培育壮大一批中药现代化骨干企业,使其迅速长为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全省其他制药企业的发展。
2.鼓励民营企业从事中医药的开发、生产,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其中一部分企业在竞争中迅速成长为高科技、规模化的现代中药企业。
(五)配套服务体系。
按市场需要,促进产、学、研联合,逐步形成中医药信息、人才交流培训、营销服务等中心,切实办好成都市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逐步建立投融资等其他配套服务机构,为基地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1.基地协调领导小组:由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及四川省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实施对基地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有关基地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关系,研究。制定基地建设的发展战略、重要政策,审定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重大计划,决定基地建设的重大事项。
2.基地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四川省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草拟基地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计划。重要政策,对协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做好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完成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外著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基地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方向、功能定位、产业园建设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基地的开发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协调领导小组:各在川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提出各自的工作方案,经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政府目标统一考核。
(二)做好政策引导。
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加强对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的扶持,给予各项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中药制药企业的发展,吸引国内外从事药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者来川投资,强化扶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政策。
(三)发挥人才优势。
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中青年科技人员参与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研究开发工作,创造人尽其才、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中药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精通管理、熟悉业务的高素质人才。
(四)加大资金投入。
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投入为支撑,形成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格局,广泛开辟“基地”开发建设的融资渠道,为基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199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