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研究开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10-11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制药企业:

  中药研究开发体系建设是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一园四体系”建设的核心和枢纽,对于实现基地总体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在“十五”期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机制灵活、有持续创新能力、国际一流的中药研究开发体系,为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组织制订了《关于加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研究开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人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附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加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研究开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科技部批准组建,由科技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院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旨在切实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借鉴国际通行的标准和规范,发挥传统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集科工贸产学研为一体,促进四川经济的发展,加快中药现代化进程,为我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作出示范。

  研究开发体系建设是基地“一园四体系”建设的核心和枢纽,对实现基地建设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机制灵活、有持续创新能力、开放型的、国际一流的中药研究开发体系,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促进我省中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基地研究开发体系建设,保障基地建设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实现我省中药科技新的跨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基本思路

  创造良好环境,加快改革步伐,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大创新,创建全国一流的中药研究开发机构,逐步形成全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研究开发机构为核心,运行机制灵活的创新体系,为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目标

  一、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深化改革;有效配置中药研究开发资源,加强产学研联合,实现优势集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运行机制灵活的研究开发机构;提高我省中药研究开发机构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借鉴国际通行的标准和规范,针对我省中药研究开发的现状;制定中药研究开发的系列标准和规范。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合理利用资源,研究开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独特、市场容量大、使用安全、生产成本低、生产简便、无污染的中药新药和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建设一批规范化的中药材生产科技示范区;研究开发一批现代化中药制药新工艺、新技术、新剂型、新辅料和新设备;推广一批先进、成熟、实用的高新技术成果。

  工作重点

  一、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中药研究开发机构建设

  加强产学研联合,以基地7个研究开发中心为重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机制灵活的各类中医药研究开发机构。

  (一)大力推进基地7个研究开发中的建设

  备研究开发中心要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要逐步试行首席专家岗位制、课题招投标制、课题组首席专家负责制。

  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中心与企业组建按协议合作制运作的研究开发中心。合作各方可通过签定合作协议,明确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共同完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研

  究开发工作,逐步向股份制运作方式过渡。

  鼓励条件成熟的研究开发中心与企业合作,组建按股份制运作的研究开发中心。

  各研究开发中心之间,要本着优势集成、优势互补、相互合作的原则,在基地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小核心、大网络” 的运作模式,共同申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事关基地发展的重大研究开发工作。各中心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的探索,明确承担任务和对外服务职责,真正成为基地对外服务的窗口。

  (二)推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主体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其研究开发机构,增强持续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通过投资参股、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或进入企业成为新的研究开发机构,也可直接车制为企业。

  (i)充分发挥民营科研机构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兴起的民营科研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灵活的运行机制也吸引了相当一部分优秀科技人才,成为研究开发体系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要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中医药研究开发机构的作用,鼓励其以市场为导向,按新机制运作,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

  二、加强中医药现代化的研究

  (一)研究和完善中药研究开发的标准规范

  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尤其是研究开发中心,要以项目为载体,借鉴国际通行的标准规范,研究拟订中药的相关标准规范。

  一是要加强中药材生产的标准规范研究、GAP和SOP制定。二是  要加强中成药的标准规范研究;如中药安全性评价、中药药效学研究及临床试验的标准和规范、民族药(以藏药为主)的质  量标准和研究开发规范等。为国家制定相应法规提供科学依据,促使我省中药研究开发工作步入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推进中药的国际化进程。

  (二)加强中药材系统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研究开发

  根据全省农业发展及药材生产总体规划,结合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药、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目标,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运作模式,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加强规范化药材生产科技示范区建设,重点开展川产道地及主流药材的规范化种植研究,争取达到国家 GAP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从药材原料一饮片一粗提物一深加工开发的系统研究。加强州产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的研究,包括指纹图谱、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对照品、重金属及农药残留量的研究。加强川产道地药材的种质资源研究,建立川产道地药材的种质资源库和种质基因库,选育优良品种。加强对国际国内市场畅销药材引种的研究。加强中药饮片的规范化炮制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加强中药材提取物(中间体)生产技术的研究,配套建立规范化的中药材炮制加工和中间体生产基地,为临床提供优质、标准的传统和新型饮片,为企业提供标准化的中间体,满足企业需要。

  (三)加强中药新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以推进中药国际化进程和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为目的,根据疾病谱、人口谱、死亡谱和市场需求,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从在研项目和有独特疗效的医院制剂(或经验方)中,研究开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中药新药(含民族药),重点开发疗效好、市场前景广阔的中药一、二类新药和确有疗效的三类新药。

  加强以重点中药材为原材料,投资少、见效快、市场潜力巨大,能较快形成产业化的健康食品、美容保健用品、兽药、生物农药、专用肥、饲料添加剂及中药治疗器具等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

  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对临床疗效独特,市场前景广阔的传统优质中成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和技术改造,提高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④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中药研究开发中的推广应用加强ONA分子遗传标记(如:RFLP、RAPD)、生物个体扩增(如离体组培)、基因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于中药材生产的应用基础研究。

  加强酶反应技术、受体技术、核酸技术、离子通道技术、关键基因等分子筛选模型和高通量生物芯片技术在中药筛选评价中的应用。

  加强核磁共振技术、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技术、高效液相色谱技术、X线晶体衍射技术等在中药化学结构鉴定中的应用。

  加强高效液相色谱技术、激光粒度技术、冷冻干燥技术、喷雾干、燥技术、层析技术、超滤和凝胶过滤技术、分子筛技术迅速电子等技术在中药有效成分分高纯化中的应用。

  要充分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成果,研究开发现代化中药制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强对超微粉碎、CO。超临界革取、树脂吸附、分子蒸馏、膜分离等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中药制剂的质量和科技含量。

  (五)加强中药的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

  主要进行川产道地药材的系统性应用基础研究,中药材质量的可控性研究,中药特征性基因研究,生物基因芯片研究,中药新药处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的筛选与评价方法研究,中药药理试验方法的研究,符合GLP要求的中药新药安全性评价示范性研究,中药及其复方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系统的研究,中药疗效评价体系研究,以及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研究等。

  (六)加强中医现代化研究

  加强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多发病的中医药临床治疗方案的研究。加强对影响中药现代化的中医关键问题的研究,如中医四诊量化、客观化的研究,中医证候及量化方法的研究,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研究,中药作用物质基础和中医药疗效机制的研究;以及辨证使用中成药的研究等,促进中药现代化,进一步壮大中医药市场。

  (七)加强中医药信息网络的建设

  利用国内外有关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电讯视听技术、缩微及激光信息存贮技术,建立川产中药材资源、标本、药材及成药质量标准、四刀l省中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数据库;开展中药电子商务;逐步建立完善的中医药信息网络,跟踪国内外中医药研究开发和市场的最新动态,避免重复研究,为现代中药的研究开发、生产、流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在基地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对全省的中药研究开发工作实施高效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根据基地建设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编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十五”科技攻关项目指南八 组织好基地‘叶五”科技攻关项目的招标与实施管理。鼓励支持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尤其是各研究开发中心,积极申报和承担重大攻关项目,试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以项目为纽带,实现优势集成。

  二、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一)加快研究开发投入主体的形成

  要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加对中药研究开发的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和创新的主体。

  (二)建立多渠道的研究开发投入体系

  加快建立新药研究开发风险资金,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及国内外的风险投资经费投入中药研究开发。

  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优选一些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争取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

  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向社会筹集研究开发经费。

  (三)突出重点,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

  各地要力争建立中药基地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中药研究开发。各类计划要继续加大对中药研究开发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应用基础、重大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改革科技立项与委托制,对重大项目更多地实行招投标制。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培训条件,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骨于人才,提高我省中药研究开发队伍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研究水平。同时,要注意加强对药材生产、加工和制药企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进程。

  要大力培养中药现代化建设最急需的高级人才,加大对学,术带头人的支持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活跃在国际科技舞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复合型的中医药科技人才,加强对优秀人才群体的培养和支持。

  加大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在中医药研究开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人才培养经费要占一定比例。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中介服务网络

  大力发展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和完9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量化的方向,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全省中药研究开发成果即评估机构、规范的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和成果公开发布制度、成勤果公开拍卖制度,积极发展开放型的技术创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中医药信息网络中心,建立我省的中药材种植、穆制药、营销信息和专家档案系统,为企业在技术、人才、信息、投资、国际合作、市场营销、管理和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优质里的服务。促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社会服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制定配套政策,巩固研究开发优势

  制定优惠的配套政策,保护优质、高效的中药品种,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保护中药研究开发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技术权益,防止中药知识财富的流失。

  (一)稳定、吸引优秀中医药研究开发人才

  各地要充分用好已有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优惠政策,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以优良的环境和优厚的待遇稳定和吸引一批立志于中医药研究开发工作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我省中药研究开发工作。

  建立符合科研规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试行课题招投标制、首席专家岗位制、课题组首席专家负责制,支持优秀人才进入关键岗位。

  建立和完善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制度。根据按岗位、任务、业绩定酬的精神,鼓励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和技术入股以及对有突出贡献人员奖励股权、期权等分配方式。

  建立多元、协调的人才奖励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奖励在中药研究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在中药研究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对医药化工支柱产业产生巨大影响的重大项目,可申报“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和“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给予鼓励、表彰或奖励。

  (二)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中药商品意识,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国外与中药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帮助我省中药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法规、国际专利制度、保护商业秘密等手段,保护我省中药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权益。

  五、扩大开放,加强合作

  坚持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保护知识产权和尊重国际。例的原则下,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国内;作和交流。结合我省中药研究开发的优势和实际,积极引进内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及优秀人才,提升我省中药研究发水平,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继续抓好川港联手,发展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作;全面开展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的合作,加快我省中药研究开发体系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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