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签订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技术创新项目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30    浏览次数: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签订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合同的通知”(国科企金函[2014]1号)的要求,做好我省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要求确保其严肃性和完整性。每份创新基金合同均应由甲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项目推荐单位)逐一认可每项条款及内容,并签字(或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2.本次签订合同仅包括技术创新项目,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3.合同规定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

  4.合同签订和合同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完成,确保电子版本合同与打印纸质合同内容及版本一致。

  5.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立项企业在线填写项目合同,并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打印纸质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交予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立项企业的纸质合同后,于8月1日前送至省高新中心。

  6.根据《关于对2014年我省获得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进行复核的通知》(鄂高新发[2014]17号)的要求,立项项目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完成复核,没复核的项目将不予签订合同。

  7.联系人:李鹏飞、卓家锋

  电话:027-87133891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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