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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30    浏览次数:3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改革精神,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和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要求,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由地方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立项,报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为方便项目单位申报和节约管理成本,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与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1.市科委负责受理和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拟上项目在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市科委、市财政局审核批准联合发文公布,并根据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重庆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任务书》。 推荐为国家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报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

   2.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2014年转化资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各区县(自治县)不超过3项,西南大学、市农科院、市畜科院不超过5项,其他独立法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限报3项,市级推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限报2项。

   3.高校、科研院所、市级企事业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辖区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和推荐,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和论证,按照限项要求择优筛选汇总后,统一推荐到市科委。

   4.2014年度项目8月15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8月29日17时截止申报。

   5.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论证结果负责。

   二、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一般项目不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并在线打印。项目立项后,任务书将由申请书内容自动提取生成,不再修改。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如实填写并打印。报告主要内容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相关附件

   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成果证明,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课题匹配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5)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如无审计报告,只提供会计报表)。申请企业须提供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事业单位不须提供会计报表。

   4.申报材料装订及报送

   (1)正式申报材料需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方才有效)。

   (2)申报项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按上述所列附件的顺序装订)。

   (3)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所推荐各项目申请材料、推荐项目汇总表。由项目组织单位于9月1日前报送(可邮寄)至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4)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在重庆市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tc. gov.cn)上公开发布,各单位自愿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请各申报人登录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客观如实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并务必在网上提交前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2.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3.市科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4.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驻市科委监察部门举报。

   咨询电话:

   市科委农村处:唐建民 67606017 张振杰 67512858

   市财政局农业处:张红 67575326

   驻市科委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网络技术支持:文稷培67511205

   市科技项目中心:周琦凯、何大维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一楼)科技项目管理中心(401147)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

  附件2:申报书(参考模板)

  附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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