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30号)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公示,现认定广州等7个市(区)为2014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名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区)要按照《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地的培育建设方案,明确培育建设目标,制定完善建设规划,明确基地产业布局、发展路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等。
二、请各地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提请所在地市(区)政府制定扶持智能制造产业和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三、各基地要加强招商引资引技,围绕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专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集中力量引进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明显的智能制造产业龙头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四、各基地要以重大项目和平台为载体,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示范基地集聚,推动一批智能装备整机、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应用等重大项目建设。在智能制造应用需求较强的行业,支持实施一批典型应用示范项目。加快基地建设成果孵化、研发检测、认证认可、教育培训及金融租赁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各基地要着力在智能制造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特此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7月30日
(联系人:樊丽雅,电话:020-83135876,传真:83133384,电子邮箱:sjxwcxc@163.com)
2014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
名单 |
1 |
广州市(黄埔区) |
2 |
珠海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园区) |
3 |
佛山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 |
4 |
东莞市(松山湖) |
5 |
江门市(江沙示范园) |
6 |
肇庆市(大旺区) |
7 |
顺德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