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重污染产业环境准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规范企业循环低碳发展,我厅起草了《浙江省涤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江省氨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江省制革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江省黄酒酿造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电话:0571-28869059,传真0571-28869009,邮箱:xuxw@zjepb.gov.cn)。
附件:1.浙江省涤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浙江省涤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
3.浙江省氨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4. 浙江省氨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
5.浙江省制革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6.浙江省制革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
7.浙江省黄酒酿造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8.浙江省黄酒酿造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