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农发〔2014〕167号)要求,经市、区科技局推荐,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等程序,确定2014年度我市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5日至11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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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