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8-25    浏览次数: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 [2005]6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财政厅、统计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日             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统计局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确定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制造业强省,选择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集中扶持,优先服务,促进成长,培育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和一批知名品牌,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贡献。 (二)基本目标。运用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SDGEP评价法),从全省优势行业和规模以上制造业中小企业中,选择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金融、财政、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服务的对象,通过整合利用财政、金融、担保、培训、人才、政策等优势资源,用5年时间,促使 1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做大,从而带动全省制造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中小企业资金扶持计划。银行要为入选企业优先提供资金支持。省农业银行在计划实施期间每年按不低于当年新增信贷投放30%的额度用于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需求,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省工商银行在计划实施期间,每年按不低于全部增量流动资金贷款60%的额度用于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需求,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省开发银行优先为入选企业提供小额贷款。除信贷资金提供保障外,银行还将为入选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根据资金市场形势和企业信用等级,贷款利息给予优惠;为入选企业优先提供新的金融产品、融资服务;为入选企业提供节省财务成本或提高理财收益的金融创新产品;为入选企业提供国际结算业务支持,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 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入选企业和为其服务的担保机构。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财政厅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对银行贷款支持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有重点地给予贴息支持。同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对参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担保机构,省开发银行优先给予政策性贷款支持,省财政优先落实有关支持政策。 (二)中小企业经营者素质培训计划。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农业部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和国家、省的有关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有计划地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培训,提高中小企业主要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省财政厅要加强对入选企业会计、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有关财税扶持政策的落实,省统计局要加强对入选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银行要为入选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国际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理财水平和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评价、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辅导计划。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要协调发展改革、证监等部门,充分发挥律师、审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咨询、上市辅导和投融资服务,鼓励和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计划。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要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提升成长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促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财政厅要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情况给予不同比例的财政贴息支持,银行要根据企业情况和条件给予不同的贷款利率优惠。 (五)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计划。建设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逐步延伸到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中心镇,形成覆盖市、县(市、区)和主要乡(镇)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网上博览,免费为入选企业进行网上宣传。同时,组织推荐IT企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三、实施步骤 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新的工作实践,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积极有序地推进这项计划实施,2005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8月—9月)前期准备阶段。一是与银行确定合作意向。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为主要合作对象,具体事宜由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与省分行协商。二是筛选确定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由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和省统计局运用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对全省规模以上制造业中小企业连续4年的经济指标进行评价、评估、排队,选择确定1000家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在征求市、县主管部门和合作银行意见后确定公布。三是制定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程序。 第二阶段(2005年9月—11月)启动实施阶段。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并开展相关培训、辅导、咨询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11月—12月)完善提高阶段。一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二是建立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统计管理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对银行、财政支持企业进行追踪监控和动态评价。三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融资咨询、风险投资、人才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社会化服务。四是总结交流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工作经验,研究制定2006年的实施计划。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后备资源,是我省未来繁荣的希望和基础所在。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是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特别是贯彻“三个亮点”、“三个一批”战略的具体举措。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能使政府部门整体把握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变动趋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使金融机构能够以此为放贷参考依据,评定中小企业的信贷等级,决定信贷规模,实施重点支持;使成长型中小企业能够进一步分析自身的成长源和潜力点,明确主打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各级财政、统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银行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合作,通力配合,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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