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4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委)、义乌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

  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见http://www.innocom.gov.cn/信息通告栏),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2011、2012和2013年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申报企业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2.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不存在不良信用等问题。

  二、申报数量

  各市按不超过当地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2%进行初选排序后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各市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的推荐申报函和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各两份(要求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同时提交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下载填报工具生成。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将所有申报材料于8月22日前集中报送至我厅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新处  万娟秀 陈夙

  电话:0571-87054023  87054024

  Email:826961942@qq.com

       附件: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市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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