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分析“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后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出这样的要求既有现实针对性,也有长远意义。
第一,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面增强综合国力。在高度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与一些国家相比,我们还有差距,特别是在构成综合国力的多种要素中,有的方面还是弱项。例如在科技方面,原始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只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变在一些重要领域的关键设备、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的状况,才能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我国人口规模很大,但人口素质总体上仍然不高,老龄化趋势明显,给就业和社会保障带来很大压力,必须在继续控制人口规模的同时,大力提高人口素质,才能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同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才能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
第二,要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增创新的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所具有的优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劳动力成本低、土地等生产要素比较便宜,出口产品以数量扩张、价格低廉为主要特征,从长远看,这些传统的竞争优势可能发生一定的变化。更要看到,我们的许多企业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自有的知名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附加价值低,许多制造业包括高技术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加工装配业。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如汇率变化、油价上涨、市场波动等,企业就可能直接遭受挫折和损失。因此,必须着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权,在国际分工中争取有利位置。
第三,要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增强抗风险能力。随着我国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内外部因素进一步增多,风险进一步加大。例如,我国能源进口大幅度增加,能源消费的对外依赖程度持续上升。社会保障资金欠账和县乡债务较多,形成潜在的财政风险。金融系统不良资产仍然较多,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外贸依存度(外贸进出口总额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70% ,国际市场的风吹草动必然影响到我国的对外贸易,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运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其他一些风险因素。因此,我们一定要全面提高企业、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竞争力,增强抵御风险、规避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