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财政局,各地、州、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资金预算的要求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方式
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联合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其中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40万元。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方式,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根据《2015年度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轻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文化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优先支持: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暨首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创新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大学生科技创业、获得金融机构投资支持的项目。倾斜支持:南疆地区科技企业申报的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5)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6)已立项且尚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项目。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业务奖励不支持
(1)具有行政许可或市场准入等管理特征的服务行为;
(2)已有国家稳定专项资金资助的服务行为;
(3)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售前、售后服务行为;
(4)单纯的信息查询、检索、网站建设、政策咨询等服务行为。
2.无偿资助项目不支持
(1)建筑主体工程、土建工程等;
(2)人才引进、人员培训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企业须通过“新疆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www.xjkjt.gov.cn)进行在线申报。各地州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公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等工作。具体内容见《2015年度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附件2)
(二)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各地州市科技局、财政局须对所辖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勘验,并形成项目推荐意见,于9月20日前将联合推荐申报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三)其他
1.申报单位请依照2015年新版申报格式及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申报等工作,非新版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2.同一项目已获其他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已获2015年其他财政扶持资金支持,不再享受本资金支持。
3.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扶持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列入财政扶持“黑名单”库,三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类专项资金。
三、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技厅
联系人:周婵 赵珊瑚 0991-382487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蒋文斌、意再提、宋勇
0991-3836960,13899916294,13899986251
技术创新项目咨询人:孙文婷、王蓓蓓
0991-3832818、3824870
科技服务项目咨询人:乔刚、吴玉
0991-3833870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邮 编830011
2.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刘大军
联系电话:0991-2817003、0991-2826453(传真)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邮 编830002
附件:
1.2015年度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2015年度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
3.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2015版)
4.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2015版)-无偿资助
5.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2015版)-业务奖励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8月14日